回京度假,约了朋友小Q在新光天地的鹿港喝茶。
小Q是跑娱乐新闻的记者,认得出诸多名人,冲我身后一努嘴:“呵呵这里都快成了电视台主持人CLUB了”。

“哦,是吗?”我回头,久不看电视,谁都不认识了,但见某疑似美女顶着硕大的一副太阳镜扮矜持坐在那边。估计摘了墨镜可能还认不出是谁,倒是在室内戴这样遮住半边天式的太阳镜真正引人侧目,还不如直接在左右镜片上写上“我是”+“明星”四字算了。

所以太阳镜原则第一条:如果您真想当隐形人,最好离墨镜远点。当然了,不管是不是名人,除了遮挡紫外线之外,太阳镜确实有让人阳光灿烂的功效。即使如我,人在伦敦,一年也赶不上几天大太阳,还是变着法的想置新的太阳镜戴戴。可是现实是:并不是谁戴什么太阳镜都够靓。

关于这个问题我一直很头疼,也曾经有过模仿偶像、选他们招牌墨镜的经历。比如学Kate Moss戴一副雷朋Aviator经典款金边墨镜。可是,别人戴着像模特,我戴就像苍蝇。

所以关于太阳镜的另一条原则就是:如果戴的太阳镜不适合自己,你就会看起来像个白痴。当然这一条也适用于在没必要戴的时候硬戴,比如在室内阴暗的环境。如果您不是Anna Wintour又没坐在Fashion Week秀场的头排,就别冒别人把您当残疾人对待的风险(恕我直言,我最恨的是在夜店拽黑墨镜的人,至今为止从未看过一个这样行事又看起来不是白痴的)。

回到挑选墨镜的话题,可惜的是绝大多数大牌墨镜都非我族类: Gucci、Prada、Chanel、Dior……每个都有自己的太阳眼镜,可惜我一副典型的亚洲扁平脸、矮鼻子,一点也戴不出人家的欧范。甚至我选购太阳镜的首要条件都不是外形——每次我试戴的第一个Action就是跳起来蹦一蹦,如果太阳镜稳如泰山没有掉下来就大喜过望的请导购小姐拿来大号照妖镜左右对照。多数时候一不留神刷卡买回家,结果臭美了半天才会觉出眼镜把脸颊挤得生疼。唉,选太阳镜的难度一点也不低于选鞋子。

当然买自己喜欢的太阳镜,脸型和脑型是主要参考因素。但是实际上在挑选的过程中,太阳眼镜也是反映我们自己心理的一面镜子。换言之,你不能说的秘密,太阳镜都帮你讲出来了。墨镜,多数时候是你自己的另外一种代言符号。

不信?想想电影里的超级侦探或王牌大间谍,谁个不是夸张墨镜加身,再比如几年前的电影《The Matrix骇客帝国》,简直就是两款不同风格墨镜粉丝的群殴:一面是戴超级酷墨镜的英雄们,一面只是普通没型太阳镜的敌人,谁高谁低不言自明。

爱玩的人,跟我做个小测试,挑一个现在最适合你心情的太阳镜,然后看看它在说什么:

A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B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C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D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E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F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G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若是你的男友选了A款 ,那么恭喜你,他很大程度上是个靠谱的有为青年。因为《骇客帝国》里面基努•里维斯所戴的墨镜就是这个款型,这种人多数可靠而现实。如果他选了C,雷朋Aviator经典款,那你就乖乖做小女人好了,因为这款眼镜就等于在说:“老大我说了算”。另外一种情况,如果选C的是女人,那很有可能是控制狂人。

选择B款Oversize夸张太阳镜的人偏狂放时尚且性感神秘;选D的人呢是自然青春乐观开放的向阳花;估计很少人选E,如果你是,那么对不起,你很古怪,不走寻常路;若是选F说明你很爱经典,时尚观点较恒温,不为潮流所动;选G的人通常是创意型人才,聪明独特且叛逆。

我选的是B+C=性感神秘的女控制狂,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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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季,英国的经济形势不太好,伦敦城里也格外凄冷。为了重拾往年一样的圣诞购物气氛,伦敦西区里全球最顶级购物街的商家甚至把营业时间从早上十点提前到七点(有的专卖店甚至还供应早餐茶点!)。百年老店Liberty百货说,这是他们在1926年以来第一次在早上七点开门迎客。通常在圣诞节之后才开始的打折活动今年也在节前早早就开始了。

对于有的人来说,正在疯狂打折降价的邦德街是购物天堂,而对于有些人(比如我)来说, Angels公司在伦敦西北Wembley库房里的大甩卖才是人间难觅的奇遇。

Angels是欧洲最大的影视服装供应商。看过《伊丽莎白2:黄金时代》吧,在这部获奥斯卡最佳服装设计奖的影片里,几乎所有的演员服装都是在那个仓库里出品的。这也是这家公司近二百年来首次批量打折出售影视服装——从1930年到2008年,从Christian Dior到Ginvenchy,三万多件各个年代的时装、饰品在仅一天的时间里以“袋”为单位出售!而难得的是每袋服饰价格不过10-20英镑,真是难得的便宜。离甩卖时间还有一段日子,英国各个Fashion论坛上已经在疯狂的转载这个百年一遇的喜讯,估计仓库里堆满的一箱箱二手衣会让很多Vintage迷们彻夜难眠一阵子。

说到Vintage,或者用现下流行的说法“古着”,近几年可是席卷全球了。中国的古着风主要由日本、香港吹来,比如北京典型的古着范——几件小学时的运动服+飞跃白布鞋就可以横走天下了。

而英国的Vintage风格却有着微妙的不同。已经流行了近十年的英伦Vintage潮流,旗手当然还是Kate Moss大姐,如今也仍是——某周刊小报随便拍点凯特姐穿个什么古董衫出来,第二天全英国的小妞都跟着学。

而时至今日,另外一位功臣——美国制造的次贷危机也功不可没。因为经济不好了,大家都把自家阁楼上老祖宗的压箱底翻一翻,随便整点什么东西出来,或是周末到Car-Boot Sale(车后盖市场、跳蚤市场)上贩卖,或是倒腾到eBay上换成英镑花。

谁家没点破烂?破烂也是钱啊。BBC 就有个超受欢迎的生活节目叫《Cash In The Attic》。你想卖破烂吗?让古董专家到你家帮忙去鉴别出你自己都不知道的“宝贝”吧——扔在角落里几十年的小摆件、小酒杯、旧花瓶、打火机、礼帽……然后到古董市场上拍卖,拿赚到的钱去实现自己的小梦想——还真有一集,一大妈拿卖东西的钱买了北京奥运会的门票。

不过现实生活里,不是总有人那么幸运,即使都是冠以Vintage之名,也有着“真古”和“假古”的区别。有的真的是三十年代设计师的晚装礼服,有的只是H&M古着风的一件普通上衣,价值可是天壤之别,要火眼金睛挑出古中之古又能穿上身的并不容易。

但是无论怎样,我们都爱古着:
因为便宜——我在慈善商店里淘的全皮二手Coach小水桶包,合成人民币才几十块;
因为环保——在英国冬天穿皮草,如果你说是这是Vintage,大家会猛赞,如果说是新买的没准有人说你这是不道德的交易;
因为货好——我目前在收藏的英国高档手袋品牌Jane Shilton古董包,二三十年前的手袋款式看起来比正在卖的好看多了;
最重要的一点——不会撞衫,如今品牌虽多,咱买的起的牌子就那么几个,好看的裙子也就那么几条,要圣诞派对上不撞衫可是不容易的事。
所以,Vintage = 独一无二,寻宝游戏的过程也乐在其中,只有爱古着的人才知道。

严肃点,挑件好风褛吧
:不指定 2008/12/21 .. by
在这个星球上,只有很少的几样小东西,会让人类舍得花大把的银子在上面,并且获得近乎不可理喻的快感。
在男人的分类里,自然包含了名表和名车以及越来越大的液晶显示屏;而在女人的世界里,在这些稀有物质的族群里占据半壁江山的肯定有鞋子、手袋和风褛。
“风褛”其实是拽一点的称谓,中文俗称“外套”、“大衣”,英文里则以“Coat” 为泛称。
风褛虽然没有鞋子和包包那样万众瞩目,却常常是时尚追求者的潜在敌人,因为风褛是最体现个人时尚级别的底牌——一件小洋装加名牌包包谁不会搭?穿上水晶鞋人人都是公主美女。只有等到秋风起、透心凉的时候,里外三件层层叠叠搭配起来才见真正的功力。
因此很多人夏日扮靓天下无敌,到了秋冬就败下阵来,特别是具有传说中的五短身材的人(比如我),对风褛总有又爱又恨的情感纠结。
当然了,最理想的状态是每个款式的风褛、外套咱都整一件,越多越好。但是这也不现实。我只看到每天换衫的,还没见过烧包到风褛天天换、几周不重样的成功人士。所以比较常见的状况是:风褛还要负责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和我们多样的造型息息相配。
而且,能将风褛穿出神韵的难度远远大于简单的挽对手袋或者穿对鞋子。其中一个难点在于,普通风褛并没有像名牌包包那样,由一个简单的LOGO就说出无数的故事、设计师的宣言以及潮流等级门派的功能。比如香奈儿的双C标志总是出现在包包上,有几次见到他们家外套上左右各划上两个括号的?
风褛如此难穿,但又是秋冬绝不可缺少的战备。所以挑对适合自己的风褛可并不容易,但可以从以下几个基本款选起。
Trench coat是个好东西,如果你一定要用中文说“战壕风衣”也可以,本来风衣这玩意就是个舶来品,战争不只促进了科技进步也给时尚史留下好多经典。关于Trench coat当然是Burberry的最出名,但是别的品牌一样有出品而且价格相差相远。
并不是说穿上Trench coat您就英伦了,还是挑到适合自己身材的最好,身高没过160cm的就别选中长款,及膝短款也许更合适。
此外推荐公主式风褛——齐膝长的半大衣加前排的双排扣,最理想的是有完美的收腰设计,最大的好处是除了配裙装和礼服美美之外,即使搭配牛仔裤运动装也会显得女人很多。
如果不是钱多的花不完,在买够基本款风褛之前尽量别买格子装,晃得别人头晕不说,格子风褛赢在颜色,若只是黑白灰又没意思,其他颜色又都是一年半载就过时,不太值得花大价钱在这上面。
A-line coat和斗篷式外套多数人穿起来不讨喜,不够瘦的妹妹们最好别轻易尝试,以免不开眼的人问你怀孕几个月了。想前卫一些?试试TOPSHOP的束腰式风褛,内衣外穿不算什么,束腰胸衣外穿式的风褛才真算新潮。
戴帽子的风雪衣当然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之列,因为谁都想冬天出门时暖和的像躲在鸭绒被子里一样,不过您见过电影里大雪纷飞,美女主角不是一身风褛而是一件连帽滑雪衫跟男主角拥吻的吗?
在风褛这个问题上体现了时装二个基本机能的尖锐斗争:美观性和实用性。找到一件让你可以每天舒适又温暖的东西可不容易。当然,去星巴克喝杯咖啡也能做到这点,但是那只是五分钟而已,而且不会有路人投来或嫉妒或惊艳的目光。风褛在这一点上是绝对胜出的,所以,严肃点,挑件好风褛吧。

微量邦德
:不指定 2008/11/30 .. by
2008年的11月,全球大荧幕再次被哒哒哒的射击声和bra肩带的咻咻作响摇晃了一阵——Bond,James Bond借他的第22部邦德电影《Quantum of Solace》再次还魂。
说实话,看惯了超人、变形金刚、蜘蛛人、蝙蝠侠、Hellboy (地狱男孩?) 和绿巨人浩克这些超人类,我一直不理解那些邦德迷们,时至今日,再煎熬上一两年,等着看007电影还有什么意思呢?
跟这些角色比较,邦德无疑是最低能(自己不会飞也不会变形、只会按电钮和乱扣H&K UMP扳机)、最容易摔坏东西(比如上一集《皇家赌场》里把顶级跑车阿斯顿•马丁空翻七圈摔得面目全非)、最滥情(每集都至少两名以上的女主角,虽然这次只上了一次床)的一个。
为什么男人们几乎个个喜欢看James Bond,凭什么啊!从实用的功能角度来讲,其他电影里的男主角们各有所长而且都具有更多功能、更专情、更人性化。
不过,如果是从恋物狂的角度,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邦德虽然是真正的人类,但是却拥有普通人类不该有的物质生活、各类小玩意(比如什么弹簧折刀鞋、喷气式座椅),以及实际生活中并不存在的杀人执照。
然而,到了2008年,即使仍然配戴着欧米茄海马,James Bond也还是跟着好莱坞一起与时俱进、回归了平民英雄的大潮——西装由意大利Brioni换成了可以在伦敦哈罗斯百货(Harrods)买到的Tom Ford International、第一次穿上牛仔裤破衣烂衫的逃亡、猛秀胸肌、尽量减少高科技含量,走伯恩式的写实风格的路子。
尽管如此,无数真正的邦德迷们还是翘首期待了很久,我就有个朋友是提前三天网上订票、在英国院线正式上映的首日首场一早翘课去一睹眼福的。
比起看毫无悬念的007电影,我更愿意花一样的金钱和时间去伦敦的帝国战争博物馆看《只为你的眼》(For Your Eyes Only)的展览。这是为了纪念007电影的原创作者伊安•弗莱明(Ian Fleming)的百年诞辰,也是第一次探索这位邦德作者的生平而举办的大型展览。展览通过大量的实物展现了一个鲜活的带着007影子的英国博物又浪漫的绅士,而不是血淋淋的间谍杀人机器。
    不过,关于007,除了影院的票房之外,最大的赢家恐怕还是MI6——英国军情六处,也就是007的老家。据英国《卫报》报道,MI6正在英国最火爆的社交网站Facebook上招聘下一代间谍。
从9月起,MI6启动了一系列的在线广告,试图吸引各种不同背景的人加入到情报工作中来。其中一个广告将目标锁定在对自己的工作感到厌倦的人——“到转行的时候了?加入MI6来收集分析全球情报,保护大不列颠吧!”
不错,即使是去MI6做最简单的行政工作,也肯定有不少英国籍邦德迷们动心的,据说情报六处从Facebook上得到的反响是相当的不错。
明日的007也许就是你,就像英国乐队Scouting For Girls在《James Bond》的歌里唱道:
多想我是James Bond,哪怕只是做一天;
吻遍所有的女孩,把坏蛋们全打飞;
罗杰、乔治、皮尔斯、丹尼尔……也许有一天轮到我。

没错,没准下一任的007演员就搞个什么超级秀海选出来呢,只不过此时的邦德已是微量邦德,曾经的神勇无敌铁金刚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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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去旅行
:不指定 2008/11/02 .. by
雨后傍晚,收到表弟一条短信:“我今天去高门墓地了,已经安全到家。”
这个暑期,表弟在伦敦过他的英语夏令营,经常手拿一本中文导游书和小朋友们跑来跑去,然后用中文告诉我去了哪里,让我完全摸不到头绪。
不过这次我猜对了,他去的是马克思墓地。
旅行去某位名人的墓地,或是故居,这应该是只有少年时才会做的事。想起十几年前也曾是少年的我,穿越北京胡同,去找小小的文天祥祠。而现在,这些记忆只会放在心里,不太可能去专程拜访某人的过去空间。如果再年长一些,加上家庭和工作的拖累,恐怕闲暇之余只会向往海边度假了。
这让我想起了David,一个马来西亚出生、少年时移民英国的华裔男孩,去年大学毕业后做了一年网站程序员。羽毛球打的非常好,比他的中文说的好。一次聊天时,他对我说:“我准备二个月辞职了,继续上学。”
我说:“好啊,还学IT么?”
他说:“是学IT啊,不过我要去非洲学。”
我知道他中文不好,继续问他:“你的意思是先去非洲工作,或是玩?”
他说:“不是,我要去那里学习。”
    ……
下面的对话略,大概就是我问了一串问题之后确定他做出的决定是:去肯尼亚或坦桑尼亚用英语学习IT(而不是野生动物保护)。
他笑:“我知道我很奇怪,我家里人都觉得我疯了。”我说还好我不是他妈妈,否则一定用绳子把他捆起来,吊起来打。
不过最后我还是习惯性的给了建议:“如果可能的话,在你决定去学习之前,可以先到那玩一玩,这样你可以确定那里是不是适合你,如果喜欢再去留学也好。”他竟然恍然大悟:“哦是啊,你说的对。”
疑似奇怪而不靠谱的人不只是他一个。
我接着跟他聊我的全球旅行计划,他问我:“你要去哪几个城市啊?”我一时语塞,因为其实旅行的原由只是因为我很不想工作。
他听了也有同感,上班很无聊啊,然后很兴奋问:“你准备什么时候动身?”
我说:“先等我找到工作吧……要不然没钱买机票。”说完自己都觉得很丢脸,转身跑掉了。
这时候有点嫉妒欧洲国家的小孩子,因为他们可以选择所谓的Gap Year,不知道中文怎么翻译,大概就是“歇一年”的意思。可以在高中毕业后,升大学之前,甚至大学期间停上一年学,回来接着读也可以。
选择也很多项,可以打工赚钱、环游世界、野外探险、去外国学当地的语言,甚至就是做个免费的志愿者。甚至还有专门的网站提供咨询和服务,让你选择到全球近50个国家和地区工作或是纯粹玩耍。
当然前提是得有钱,或者是有本事赚钱,母语是英语的就有好处了,去非英语国家教英语就赚好路费了。
这种情况在中国可能不太现实:咱们的家长,恨不得孩子一出生就把上硕士的学费都攒出来了,别说什么Gap Year了, 我们的口号是“别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又怎能让孩子学龟兔赛跑里中途跑去睡觉或是玩耍的小白兔呢。
不过,很想老人般的长叹一声:旅行,是成长最好的方式,如果你有时间,借钱也去旅行吧。因为我想:爱旅行的人,以后应该会走的更远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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